招标公告-金义新区(东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金港大道提升工程

来源: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1-01-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义新区(东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金港大道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约930万元人民币,工程规模:金义新区(东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金港大道提升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金义新区(东城),金港大道K2+000-K8+740范围内的交通档次提升工程,路基土石方开挖填筑、新老路面衔接等;交通标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苗木种植及养护、绿化修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义新区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义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义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日前一年(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后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10投标人同时参与金义新区(东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短期整治及金山大道提升工程和金义新区(东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金港大道提升工程的,最多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1日 17时 00分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光盘费2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 月2日9时 30 分,地点为金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金义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报告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上发布。

7、监督部门:金义新区建设管理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金义新区                        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  

人:俞工                               系人:   骆先生            

   话: 15858928338                         话: 05798241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