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义新区金义中央公园工程(一期)

来源: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1-01-13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义新区金义中央公园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

2.2建设规模:红线范围内的景观设计面积约551亩,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绿化乔木补植、地被覆盖、水体工程、土方工程、园路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从初步设计开始的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协助办理产权证、质量保修、结算审计等,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内容:项目实施范围的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金义新区金义中央公园工程项目约551亩范围内整体概念性方案设计,金义新区金义中央公园工程(一期)项目概念性方案、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形象设计;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具体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采购及施工:包括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土石方、基础、标志标识、景观绿化、泛光照明等工作内容。

3)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项目报批报建、各类图纸及专项审查、规划许可等各项审批及施工许可证的代办,设备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相关专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电视等)的代办衔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移交、竣工备案(包括质监、消防、人防、规划、环卫、环保、市政等各个专项验收)、协助办理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并产权移交等,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结算编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

2.4工程建设地点:金义中央公园位于金义新区东城核心区,欣居街西侧,金满湖公园北侧,宏业路南侧,通港街东侧。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80日历天,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绿化种植。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1   日(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同时具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上的合同金额为准)的类似园林绿化业绩

类似园林绿化业绩指绿地率不少于60%、用地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动、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且含群众性的娱乐、休息及管理服务建筑等设施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不包括动物园、游乐公园、游园、儿童公园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规定的其他专类公园,不包括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等其他绿地)

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总平面图、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项目设计总说明、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若资料提供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2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无在建工程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上述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0年6 -2020年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至少拟派两位相关负责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以类似园林绿化业绩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并注明可用于招投标;以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4日 9时300分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5869252544(蔡工),转账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4日9时 30 分,地点为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报告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上发布。

7、监督部门: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金义新区                          址: 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   

人:颜先生                             系人: 骆先生               

   话:057982980235                            话: 0579-8241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