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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
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其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25万元/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1 |
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
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采购文件中阐述。 |
1 |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0时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时至2024年10月29日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300元/份(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投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六、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30时。
七、开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9817595925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生威 EMAIL:1293619511@qq.com
联系电话:15988552043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1460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电话:0579-8318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