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体育场工程 招 标 公 告

来源: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0-09-29

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体育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体育场工程 该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温发改证【2020320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镇自筹 ,招标人为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大溪镇河滨路体育场工程,工程量为:5mmPU塑胶面层面积约1242平方;坐凳长约39米;花岗岩铺装面积约6平方;HDPE-B缠绕结构壁管DN300长约66米,检查井3座,绿化面积约326平方;篮球场7米高杆灯安装6盏及其他工程内容详图纸。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含3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1101180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塑胶地面、坐凳、花岗岩铺装、管道铺设、路灯安装、围网建设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6上午08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中午12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16下午1400,地点为 温岭市大溪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了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账户)(附件四)”

5.4 网上报名资料须跟纸质资料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及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jgczx.com)上公开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8. 联系方式

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人:傅舟骜                    话:0576-8632653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孙君秋                      话:0576-80618718    0576-81672595

               

 

温馨提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需检查健康码(非绿码不得进入)、测体温,戴口罩,分散就座。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