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金义新区石泄社区实施单元方案及初步设计

来源: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0-10-1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金义新区石泄社区实施单元方案及初步设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 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性规划设计及方案设计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华金义新区石泄社区实施单元方案及初步设计

2.2项目概况:规划单元范围北至规划天山路,南至集贤路,西至正涵街,东至金山大道,总面积约为112.05公顷。

实施单元范围:实施单元范围北至宏业路,南至规划学校,西至长丰街,东至孝顺溪,总面积约20.32公顷。项目总用地面价约171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84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4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4227平方米。直接受益人数共5733人,引进人才数共1966人。项目总投资约47.36亿元。

设计招标内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相关评审要求)、设计概算编制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

2.3项目地点:金义新区石泄社区。

2.4设计周期: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不包括方案评审时间),其中方案深化设计(含估算编制)60日历天,方案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2.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对未来社区具有较深较强理解能力和丰富项目设计经验。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9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2给予经济补偿的,由中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2.1方案补偿费:中标人对设计方案优秀(即技术标得分高)但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给予一定的补偿费。

4.2.2方案补偿费计算方式:根据未中标人的技术得分,进行排序,由中标人向第一名支付酬金人民币50万元, 第二名支付酬金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同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补偿费为含税费用,领取补偿费时须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4.2.3若出现技术标得分相同(即技术标得分排名一致)的,则排名相同的单位平均分配相应名次的累计补偿费用。

4.2.4知识产权:补偿费支付后,相应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本项目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部分借鉴投标设计方案的优点,用于中标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不另付方案设计费)。

4.2.6若本项目招标出现以下情况,经济补偿费一律不予考虑。

4.2.6.1投标人评审时被判定无效单位。

4.2.6.2本次招标未产生中标人,或中标人未签订合同。

4.2.7未中标单位方案设计补偿费由本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13日9时300分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时 30 分,地点为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报告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内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义新区

办公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 系 人:颜先生

联 系 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980235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1526738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