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华市北山水文站维修养护工程

来源: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0-10-1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华市北山水文站维修养护工程 已批准建设,由金华市水文管理中心 委托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为:金华市北山山顶

工程规模及范围为:详见施工设计图,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2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20天。

2.3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并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这两条要求的承诺书。

3.7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一);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6)招标公告第3.6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8)由社保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凭证(近三个月内任一天出具的)。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上述报名资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10 16 日  0830至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 20 17 00 ,地点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水文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338

办公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0579-82475165

联 系 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传    真: 

邮政编码:321000

传    真: 

邮政编码: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