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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金华交投绿色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已由备案号2019-330793-30-03-80470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金华交投绿色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重新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 本次招标电梯项目估算 165万元,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金华交投绿色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重新招标),包括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具体需求详见下表:
楼号 |
电梯类型 |
数量 (台) |
停靠层 |
层、站、门 |
提升高度 |
额定速度m/S |
控制方式 |
生产研发中心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2 |
1F~4F |
4/4/4 |
12.9m |
1.75 |
并联(一部客梯A、一部客梯兼无障碍电梯及消防电梯B) |
宿舍楼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3 |
1F~6F |
6/6/6 |
18.9m |
1.75 |
并联(一部客梯兼担架电梯A、一部客梯B、一部客梯兼无障碍电梯及消防电梯C) |
搅拌站 |
无机房载货电梯 |
1 |
-1F~1F、27m处 |
3/3/3 |
约27m |
1.75 |
兼消防电梯 |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塘雅镇。
2.4 供货期限:自收到供货通知书之日起须在 30 日历天内完成备货并供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交付使用,且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时间的安排。
2.5电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电梯质量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 C 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 C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制造商若已更换新证书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规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额定速度≥1.75m/s。
3.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但代理商必须经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须在唯一授权书中明确承担本项目的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由代理商承担本项目的安装、改造、维修的,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规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额定速度≥1.75m/s。
3.4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或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保,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拟派,其社保须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缴纳。社保为在本单位6个月(2020年4月-9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
3.5本项目的保修工作须由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单位实施,[被授权单位需为制造商设在浙江省的直属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其安装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8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3.9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
3.1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6、37、3.8、3.9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 日10:00 至2020年11月 日17:0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 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报告厅),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行政监督部门: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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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3号 |
办公地址: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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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楼先生 |
联系电话:0579-82576763 |
联 系 人:鲁岗 |
联系电话:057982411460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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