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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金义新区金港大道辅道(学士街-金山大道)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630 万元人民币,工程规模:金义新区金港大道辅道(学士街-金山大道)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和井的拆除、新建,管道牵引施工,沥青路及花岗岩人行道结构层修复等,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义新区;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 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0年8月 -2021年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30日 17时00分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光盘费2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时 30 分,地点为金义新区新城建设管理中心一楼报告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上发布。
招标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义新区 地 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招标部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 系人: 骆先生
电 话: 13605793690 电 话: 05798241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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