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义新区(东城)金港大道以北区块及快速路绿化养护工程

来源: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表时间:2021-03-09

本招标项目金义新区(东城)金港大道以北区块及快速路绿化养护工程,招标人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本工程估算造价 292万元/年,绿化带面积为639483.44㎡,行道树5106株,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1.2、招标范围:项目实施范围内地被植物及乔木的种植、管理、养护,具体种植位置区域按现场现状,具体位置和面积详见金义新区(东城)金港大道以北区块及快速路绿化养护工程量清单(附后)

1.3、计划工期:2022年10月31日止,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金义新区(东城)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年度考核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投标人须具有5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及以上(须提供行驶证及正式税务发票,且登记名称与投标人须一致,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121日之前)。

2.4投标人需提供自20141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1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绿化养护(不包括住宅小区内绿化养护项目)项目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原件。

2.5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义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2.6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2.7开标日前一年(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义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2.8开标日前一年(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2.9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2.1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2.52.62.72.8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2.1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08-2021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9日至2021年329 17时 00分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309时 30 分,地点为金义新区新城建设管理中心一楼报告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jy.jinhua.gov.cn/jhztb)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义田园智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 金义新区                   

人: 傅先生 

话: 1360579369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 系人: 骆先生

电 话: 057982411460